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
一、工作原则
1.同科类互转:转专业只能在文科类、范围内申请转专业。
2.定向类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。
3.曾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。
4.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须降至二年级后转专业。
5.对专业跨度较大的专业,须降级转入。
6.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获得奖励或发明专利的,经学校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学生的专长的,可申请转专业。
7.转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人数的20%。
8.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可不受转入转出专业人数比例限制。
二、组织保障
学院成立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专家面试小组,全面负责接收转专业学生的面试工作。
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专家面试小组:
组长:许丽丽
组员:雎密太;刘佳;夏承伯;陈改桃;杨彦斌;金海斌;冯大彪
三、转入条件
1.申请者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。
2.申请者在原专业的成绩排名居于前10%。
3.申请者的面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面试主要考核转专业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相关理论的掌握程度。面试内容主要选自《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》《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》《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》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》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等相关科目。
2.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的课程期末考试,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,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。
3.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,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,其它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,可转为公共选修课学分;需补修的课程,随新专业低年级学生开设相应课程时补修(从下学期开始)。
4.转专业需采取慎重态度。学生(特别是二年级以上学生)往往会因转专业前后修读课程差异较大而面临更大的学习生活压力。